根据工作需要,市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团结协作,吃苦耐劳,能适应较长时间的户外及夜班等高强度工作,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将委托人事考试机构组织实施,招聘方式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1、考生于2017年11月1日-11月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合肥市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合肥市太湖路5号)现场报名,逾期不再报名。 2、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从网上下载填写并打印的《合肥市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①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其中属在编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④近期正面免冠一寸标准证件照2张。 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现场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 3、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已缴费考生请于11月9日至11月10日从合肥市城市管理局网站查询准考证号、考点名称、考点地址、考场号、座位号填入准考证,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总分100分,不指定参考资料。 《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 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2017年11月1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在合肥市城市管理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地点以及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入围人员,须按公告要求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费。 面试工作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合成确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在合肥市城市管理局网站上公布。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市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组织实施。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经历等。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市城市管理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四、聘用形式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即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实行第三方人事管理,用人单位与第三方人事管理单位依法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第三方人事管理单位与拟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二)待遇: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合办〔2014〕2号和合编办〔2016〕124号文件关于市直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待遇相关规定执行,财政供给,享受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 五、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资料恕不退还,本单位承诺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保密。 (二)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三)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笔试费用45元/人;面试费用80元/人。 (五)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0551-63731082(合肥市城管局) 0551-63731105(合肥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 监督:0551-63731090(合肥市城管局) (六)查询网站:合肥市城市管理局(www.hfsr.gov.cn) 合肥市城市管理局 2017年10月26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