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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下半年合肥市庐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时间:2017-10-31 23:33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根据《 合肥市庐江县201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规定及笔试成绩,现将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表)。经研究决定,拟近期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

事业单位资格复审

  根据《合肥市庐江县2017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及笔试成绩,现将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表)。经研究决定,拟近期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分批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学历证书、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无效)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合肥人事考试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本人留存一份、资格复审时上交一份)。归国留学人员还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①属“服务基层项目”的已加分人员,还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②属外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另外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要注明其基本情况、参加工作开始时间、现工作岗位、年度考核情况及“同意报考”字样等)。

  在资格复审时,考生须现场验证学历,请考生提前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入注册,并保管好个人登陆账户及密码,到县人社局305室先行查验。

  2、考生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准考证、网络打印报名表、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其他按要求需要提供的证书,被委托人须携带个人居民身份证。

  3、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

  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并按相应程序规定在同岗位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一次。

  4、资格复审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5、资格复审时间:

  第一批:11月6日(星期一)

  上午8:00-11:30,资格复审岗位: 170901—170916;

  下午14:30-17:30,资格复审岗位:170917—170946。

  第二批:11月7日(星期二)

  上午8:00-11:30,资格复审岗位:170947—170969;

  下午14:30-17:30,资格复审岗位:170970—170982。

  请各岗位人员按指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

  6、资格复审地点: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昌路66号404室)。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办理面试确认手续,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凭笔试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按每人80元的标准缴纳面试费用。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请参加面试人员于面试当日按面试通知书上要求的时间,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准时到达面试地点,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28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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