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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庆市迎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7-11-15 16:43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

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2017年迎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7年迎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32名,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于2017年11月15日起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ahaq.hrss.gov.cn/)、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aqpta.com/)、迎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ahyingjiang.gov.cn/)、艾瑞指南网(http://www.arzn.com/)等媒体上统一发布。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要求等详见《2017年迎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且于资格复审时能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6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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