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充实社区矫正工作力量,推进向社会力量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工作,根据国家“六部委”《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司法﹝2014﹞14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蚌办发﹝2016﹞21号),经县政府批准,怀远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工作人员20名(岗位1:退伍军人5名,岗位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院校毕业生15名),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2、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号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3、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伍士兵或转业士官,高中及以上学历(司法、公安、警察学校毕业生可放宽到中专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 5、报考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其后果由个人承担并取消报考资格。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信息发布招聘信息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hy.gov.cn/)及相关公共场所向社会公布。 三、招聘时间、地点及提交材料 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10日报名,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址:怀远县人力资源市场大厅1号窗口。 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近期小二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 (4)《怀远县司法局协管员报名表》(自行下载填写) 考生按照笔试每人每科45元交纳笔试费用(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 岗位1、岗位2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若不足开考比例则相应减少该岗位招录计划数,减少数增加到另一岗位上。(减少、增加岗位计划情况,将于考试前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