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因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开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公告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7年度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50名。招聘计划于2017年11月28日在亳州人事考试网(www.bzrsks.org.cn)、中国谯城网(www.bzqc.gov.cn)、艾瑞指南网(www.arzn.com)上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亳州人事考试网、中国谯城网、艾瑞指南网网站上发布。 从2017年度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中统筹安排6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安排1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谯城籍退役士官士兵。安排10名乡镇事业单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高(中)考录取时为谯城户籍或招聘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谯城区的报考人员。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定向招聘谯城籍退役士官士兵岗位为高中及以上学历)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6年12月7日至1999年12月7日期间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包括在读研究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