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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合肥长丰县综治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7-11-24 23:23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因综治中心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工作岗位为长丰县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招聘人数6名(其中男性4名、女性2名)。 二、招聘要求

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因综治中心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工作岗位为长丰县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招聘人数6名(其中男性4名、女性2名)。

  二、招聘要求

  (一) 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4、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5、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2日之后出生)。

  (二)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

  (2)现役军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长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合肥恒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www.hfhbrc.com)等关信息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5日至12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长丰县双墩镇双墩路88号,合肥恒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双墩镇政府向东约300m,双墩路与双兴路交口)。

  咨询电话:13966693241

  长丰县信访局:66680486。

  3、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另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信息打印件一份。

  (2)报考人员需填写求职登记表一式两份,提交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张。

  (3)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于12月11日-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100分。《综合知识》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基础法律知识、文字能力等,不指定参考资料。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时间和考场地点为准。

  笔试结束后10天内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成绩,经查分程序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按男12名,女6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合成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并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确定顺序。最终成绩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对于考生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取资格。

  2、考核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在对考生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核的同时,重点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

  3、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及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从报考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

  1、考试、考核工作结束后,将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合格的通知办理入职相关手续。

  2、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或是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由合肥恒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派遣到长丰县综治中心相应岗位工作,试用期六个月。综治中心对聘用人员在岗工作期间进行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

  (二)薪酬待遇:年工资收入不低于6万元,含单位承担的五险一金费用。

  五、其他

  整个招考工作由长丰县信访局、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合肥恒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考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将取消录用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本公告最终解释权由合肥恒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解释。

  监督电话:0551-66660815

  中共长丰县委长丰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合肥恒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4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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