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和县公安局联合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复审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 七、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包括:3000米、100米、俯卧撑、仰卧起坐。体能测试采取两级制(详见附件),每有一项测试不达标,取消资格。体能测试每项均达标的,每项得分从高到低按该项合格人数依次递减,若出现并列成绩,该项得分相同,向下递减相应人数。若体能测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再依次按照3000米、100米、俯卧撑、仰卧起坐顺序的单项成绩进行排名。拟招聘的5名驾驶员岗位和15名战斗员岗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分别进行评定。 八、录取办法 根据招聘岗位和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等规定进行,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体能测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在县人才交流中心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重点考察应试者思想品德、遵纪守法、敬业精神、实际工作能力及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十、人员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寿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集中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为一个月,集中培训结束后考核合格人员与保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十一、工作待遇和工资薪金 (一)享受待遇 1、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会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3、每年享受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二)保障标准及工资薪金 政府专职消防员根据个人工作年限、现实表现予以分级定档,确定相应薪资待遇,工资标准包括基本工资每月1200元,高危补助每月700元,执勤补助每月200元,绩效奖金每月500元。每年工资工龄年增长20元。 十二、有关事项 1、本《公告》由寿县公安局和县人才交流中心负责解释。 2、联系监督电话 0554-4108536 (寿县公安局) 0554-4027192 (寿县人才交流中心) 寿县公安局 2017年12月6日 附件 新招专职消防员基本体能达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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