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蚌埠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蚌办发〔2017〕24号)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协管人员,就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蚌山区文广旅游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协管人员,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35周岁以下;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注:各岗位条件所列的年龄,均从2017年12月1日开始计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