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弥补公安警力不足,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和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人员优先。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为繁昌县公安局辅警,主要协助公安民警从事治安巡逻等工作,计划招聘35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一)聘用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报名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条件; 4.具有报名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等其他条件; 5.繁昌县本地户籍的男性; 6.能够认真履行岗位工作保密义务和接受保密监督; 7.热爱本职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3.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 5.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6.其他不宜在公安机关工作的情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