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寿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招聘、自愿报名。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购买服务岗位人员8名。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生); (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类专业;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8日— 12月20日。 (二)报名地点:县人才交流中心(城投大厦11楼1112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 1、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2、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重点工程管理局会同人才交流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复审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于2017年12月22日到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六、考试内容 笔试。考试内容为市政、房建建筑基础知识。满分为12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加分因素 1、具有市政、房建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的在笔试得分基础上加10分;具有施工员、监理员、质检员证书的在笔试得分基础上加5分;取得二项及以上资格证书的不重复累计加分。 2、具有市政、房建施工现场工作经验满2年的在笔试得分基础上加2分, 2年以上(不含2年)的加5分。此项加分由所在单位提供购买社保的证明和所在单位提供的工程建设现场施工管理、监理的相关材料等为依据。 八、录取办法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人数小于等于招聘计划数,笔试考试设置最低控制分数,考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环节可递补一次。 考察工作在县人才交流中心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重点考察应试者思想品德、遵纪守法、敬业精神、实际工作能力及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十、人员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一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十一、待遇 1、按照寿政办〔2013〕5号文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月基本工资为2300元,另按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五项保险。 2、绩效考核比照单位同类人员标准。 十二、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和县人才交流中心负责解释。 2、考试所须资料由参加考试人员自备。 3、联系监督电话: 0554—4020128(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0554—4027192(寿县人才交流中心)。 寿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寿县人才交流中心 2017年12月13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