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因审判工作需要,需招聘汽车驾驶员,报名时间及条件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数: 招录聘用制驾驶员3名。 二、招录条件: 1、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诚实信用,服务意识强; 2、持有机动车驾驶执照C1照或者以上,有5年以上驾驶经验; 3、初中以上学历; 4、性别,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14日以后出生的; 5、其他要求:身体健康,掌握相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基本常识,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章记录。同等条件下,部队退伍军人或者警校毕业、中共党员的优先录用。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违法行为记录或者违法犯罪嫌疑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曾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截止时间、报名地点、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即2018年3月28日17时30分; 报名地点:寿县法院政治处(五楼502房间); 联系电话:0554-4038109;联系人:陈跃。 四、报名需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健康证明及近两年内的合法体检单位的体检报告,毕业证书; 2、符合优先录入条件的,相关材料报名时一并提供。 五、待遇及安排: 招录人员一旦被录用,待遇按照现有驾驶人员相关标准执行,被录用人员必须服从本单位的岗位安排。 六、招聘程序 为保证招录的公平、公开、公正,采取如下招录程序: 一、报名; 二、资格审查; 三、面试; 四、技能测试; 五、政审; 六、公示。 公示后因故缺额的,依次递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