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食品药品市场监管,根据市财政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亳州市机关事业单位购买岗位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6〕517号)精神,经县政府批准,蒙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市场监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二)以岗择人,岗责一致。 二、招考岗位及计划 本次共招考人员51名。主要从事食品快速检测和食品药品辅助监管等市场监管辅助工作(具体招考岗位计划表附后)。 三、招考条件 (一)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吸毒史、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 (四)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2018届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五)年龄18--30周岁(2000年5月14日至1988年5月14日期间出生,含当天);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曾被行政拘留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8、其他不适合所报考岗位的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