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阜南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阜南县食品药品安全“四员”职责和工作规范的通知》(南食药安委办〔2017〕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面向全镇公开招聘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面向全镇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1名,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1名。 三、招聘条件:1、具有地城镇户籍,近三年长期居住在地城镇,能够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2、具有良好的品行,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四、招聘岗位条件:1、高中及以上学历;2、专业不限、男女不限;3、年龄18至35周岁;4、退伍军人、食品药品专业和相关工作经验者以及熟悉食品、药品法律、法规者优先录用。 五、不得报考的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录)用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六、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将由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地城镇党委、地城镇人民政府、地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联合进行面试和考察,最终形成录用名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审查报考人员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薄等有效证件原件。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合格条件者,随时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日——2018年7月31日 报名地点:地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咨询电话:0558--6761078 联系人:温利:17756860931 所需材料:报名是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近期同一底版一寸蓝色免冠照片3张。 七、其它事项 1、拟聘人员经公示后无异议,新聘用人员属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不纳入编制管理。 2、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岗位实行一年一签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 3、聘用的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工资由县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 中共阜南县地城镇委员会 阜南县地城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