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合理配备司法资源,太湖县人民法院现公开招录聘用制工作人员。本次招录的聘用制工作人员为2个职位,共计15名。其中,第一个职位为聘用制书记员8名;第二个职位为聘用制辅警7名。具体要求及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体貌良好;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4、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至1997年7月30期间出生); 5、具备履行法院书记员工作职责的计算机应用技能; 6、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7、能够认真履行岗位工作保密义务,接受保密监督。 (二)司法辅警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端正;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警校毕业或有三年及以上熟练驾驶技能者优先; 4、身心健康、形象端正,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至1997年7月30日期间出生)的男性,身高170cm以上,左右眼裸视力不低于4.8; 5、能够认真履行岗位工作保密义务,接受保密监督。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有严重失信等不良记录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6、国家规定其他不宜录用情形的。 (四)工资待遇 基础工资1900元+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另交五险一金,工资待遇逐年提高。 二、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考公告 在全县范围内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考人员需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2、时间:2018年7月5日-7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地点:太湖县顺理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太湖县晋熙镇长河路411号); 4、报名联系方式:0556-4175666。 (三)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现场填写);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驾驶证及退伍军人相关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两寸免冠照片3张。 4、工作经历证明(需工作单位盖章) 注意事项:①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需将上述要求的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至现场进行审核。②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资格审查 电话、短信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8年7月14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太湖县顺理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太湖县长河路411号)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科目考试 1、笔试 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考试。 ①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写作等; ②笔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 2、实际操作(书记员岗位) 考试具体时间详见考生准考证。 实践操作:计算机汉字录入技能测试。 笔试成绩占科目考试成绩60%,计算机汉字录入技能测试成绩占科目考试成绩40%。 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照笔试和计算机汉字录入技能测试合成后的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2.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3、体能测试(辅警岗位) 体能测试考生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在体能测试时需携带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根据辅警岗位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2.5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合格者直接进入面试。 (六)面试 1、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结构化面试分值、内容: 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口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容仪表等。 (七)总成绩合成 书记员岗位总成绩=科目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辅警岗位总成绩=科目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总成绩统计过程中均按四舍五入之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若出现合成总成绩相同的,书记员岗位以法学专业人员优先,辅警岗位则以警校毕业、退伍军人或有三年及以上熟练驾驶技能者优先;若专业、退伍军人身份或驾驶年限相同的,则以高学历者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八)考察体检 1、考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进入考察人员中,凡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不符合招录要求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3、体检参照公务员有关体检项目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结果仍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4、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聘用 1、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结合考察和体检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人选,在县人民政府、县顺理人力网站上向社会公示3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之日起,按要求到太湖县顺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报到,逾期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 四、其他事项 公开招聘有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太湖县人民政府网站、顺理人力网站查询。 本次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太湖县人民法院 0556-4162140 太湖县顺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0556-4175666 15755620709 太 湖 县 人 民 法 院 太湖县顺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5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