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长丰县消防管理工作发展需要,长丰县消防大队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队员20名。招聘事项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身高165cm以上。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家庭主要成员中无刑事犯罪人员,热爱消防事业,服从组织分配,保守工作秘密,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无网络借贷记录,无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3、具有国家承认的初中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匀称、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或无其它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重大疾病)。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消防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7、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8、具有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特殊技能的人员、退伍军人、体育专业毕业生、有B2驾照会开消防车优先考虑。 三、岗位职责 24小时执勤,每月安排轮休8天,日常作息时间遵守队伍相关条令条例规定,执行灭火救援及消防保卫相关任务。 四、招聘流程、报名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一)招聘流程 报名、面试、资格审查。 (二)报名时间及相关事宜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0月底结束(按报名顺序优先录取)。 (三)报名地点 长丰县消防救援大队(长丰县水湖镇长丰西路工业园对面水家湖消防救援站;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蒙城北路与金梅路交口往西五百米凤梅家园旁双凤消防救援站)。 (四)联系电话 工作时间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水家湖消防救援站:(0551)66688119;15695519683。 双凤消防救援站:13865513127。 五、聘用 被聘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工作地点 聘用人员培训合格后,分配至长丰县消防大队工作。 七、薪酬待遇 1、统一办理政府专职队员薪酬包括工资和“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月薪47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工资随工作年限逐年增长,表现优秀,训练成绩突出的,享受相应岗位津贴。同时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收时优先考虑。 2、工作满一年后,享受相应的年终奖励,并每年安排1次免费体检。 3、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每周休息2天;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20天的年休假,前2个月试用期没有假期。 4、食宿标准与正式消防员保持一致,并统一发放服装,每年定期发放训练装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