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手续及待遇 1、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即办理核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2、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聘用人员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3、待遇:聘用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工资按《合肥市市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合办〔2014〕2号)相关规定执行。参照合肥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对硕士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确定每月薪酬待遇为600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各项保险);对本科学历并有一年以上检测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确定每月薪酬待遇为550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各项保险);对本科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每月薪酬待遇为500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各项保险)。 五、其它 1、笔试费90元(45元/科)。 2、咨询电话:0551-68125809合肥国家家用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3、监督电话:0551-62882734(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处),62882741(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监察室)。 4、查询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合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zjj.hefei.gov.cn)。 附件:《合肥国家家电产品质检中心(合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原标题:合肥国家家用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合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01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