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资格复审 由用人单位对面试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一)复审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复审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二)证件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必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2015年亳州市直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要出具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七、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职位招聘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如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如果依然出现并列的情况,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由遴选单位考察确定。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