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力量,经肥西县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城市管理协管员。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实行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二、招聘职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肥西县城市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20名,其中男性15名,女性5名。笔试、面试时分别设男组、女组,合成总成绩时按男组、女组分别计算,并分别确定入围人员。 (二)岗位职责:主要负责城区城市管理路面执法协管、违法建设巡查拆除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二)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年满18岁,30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其他严重处分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法律规定的其他不能参加应聘的情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