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法院、检察院书记员和县重点局等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79名,其中: 1、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57名:县法院书记员30名,县检察院书记员10名,县重点局工作人员10名、交通局工作人员7名; 2、国有企业22名:金阳建投公司13名,兴阳担保公司9名。 具体招聘岗位见《涡阳县2015年公开招聘法院、检察院书记员和重点局等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四)岗位所需的学历(国民教育系列)、专业技能或资格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涡阳县2015年公开招聘法院、检察院书记员和重点局等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年龄条件推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不能聘用为该岗位的其他情形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