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等材料。 经资格复审合格者,被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到县人社局办理缴费手续,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县法院检察院书记员、县重点局和交通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岗位侧重专业性),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不低于当天该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县金阳建投公司、兴阳担保公司招聘人员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2×0.6+面试成绩×0.4。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照笔试专业科目成绩高者排序。 (七)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用人单位负责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缺额,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九)聘用及待遇 1、法院、检察院书记员及重点局、交通局等单位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其待遇为: (1)法院、检察院书记员:试用期间月工资1300元。试用期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月工资1800元。 (2)重点局、交通局聘用人员:试用期间月工资大学专科1800元,本科2000元,研究生2300元。试用期满签订正式合同,月工资为大学专科2000元,本科2200元,研究生2500元。建设建筑工程技术类岗位具有国家二级以上建造师、监理师等资格的,月工资4000元。 以上均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缴纳),所需经费由县财政保障。劳动合同签订后,聘用人员3年内不得个人辞聘。 2、县金阳建投公司、兴阳担保公司聘用人员,纳入企业用工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依据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月均3000-4000元,并享受“五险一金”待遇。副总经理岗位年薪10万元以上(含“五险一金”)。 五、有关事宜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为: 1、政策咨询:0558-7223749、7388766(人社局); 2、监督举报:0558-7213687(纪委)、7212361(人社局); 3、报名咨询:0558—7251270(法院)、2869012(检察院)、2861561(重点局)、7220963(交通局)、2869279(金阳建投公司)、2869244(兴阳担保公司)。 以上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涡阳县2015年公开招聘法院、检察院书记员和重点局等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中共涡阳县委组织部 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23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