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引进待遇 (一)省部级学科带头人及海外高层次人才 1、安排小高层新住房一套(享受赠送面积为160平方米),在学校工作满10年后房屋产权归其个人所有; 2、安家费15万元; 3、科研启动经费:文科6万元,理工科8万元; 4、配备工作电脑一台。 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界定由学校参照国人部发〔2005〕2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教授及其它系列正高 1、安排小高层新住房一套(享受赠送面积为110平方米),在学校工作满10年后房屋产权归其个人所有; 2、安家费8万元; 3、科研启动经费:文科3万元,理工科4万元; 4、配备工作电脑一台。 (三)博士研究生(含博士后出站人员) 1、紧缺专业(建筑学、工程管理、风景园林、机械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会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等学科专业): ①安排小高层新住房一套(享受赠送面积为100平方米),在学校工作满10年后房屋产权归其个人所有。 ②安家费7万元; ③科研启动经费:文科2万元,理工科3万元; ④配备工作电脑一台。 2、相对紧缺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计算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食品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其它经管类、其他工学类等学科专业): ①安排小高层新住房一套(享受赠送面积为90平方米),在学校工作满10年后房屋产权归其个人所有。 ②安家费5万元; ③科研启动经费:文科2万元,理工科3万元; ④配备工作电脑一台。 3、其它专业: ①安排小高层新住房一套(享受赠送面积为80平方米),在学校工作满10年后房屋产权归其个人所有。 ②安家费2万元; ③科研启动经费:文科2万元,理工科3万元; ④配备工作电脑一台。 (四)引进教授、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其它待遇 1、享受学术骨干津贴 引进的省部级学科带头人及海外高层次人才、教授、博士等高层次人才享受学术骨干津贴300-1800元/月,具体参照《黄山学院学术骨干选拔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2、引进的教授、紧缺专业及相对紧缺专业博士等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学校安排工作 ①根据人才及其配偶自身条件与省厅、学校有关政策等情况,按编内、人事代理、编外劳动用工等方式安排工作。高层次人才调离学校时,其配偶须同时调离; ②引进的人才来校后,以黄山学院为主持单位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及以上,经个人申请、学校研究通过,其配偶可以一类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 ③属学校引进或培养的二级以上教授、省部级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经学校研究通过,可纳入编内引进计划安排其配偶或子女(合计限1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经安徽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予以编内聘用(如未批准则按一类人事代理方式聘用)。 3、安排住房相关事宜 ①对于引进的教授、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安排住房的建筑面积为130或170平方米左右,实际住房面积超出赠送面积部分按校内超面积价格购买。 ②在如学校安排住房需要装修或学校暂无法提供合适房源,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安排过渡住房。 4、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副教授职称的博士、相关专业博士后出站人员享受赠送住房面积在原定基础上增加10平方米。 5、如拟聘博士最高学历毕业专业与计划需求专业名称不一致,享受待遇降一档次执行。 6、如果夫妻双方同时引进的,安家费按两人中个人就高发放,不重复计发,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科研启动费可分别计发,科研启动费发放根据学校有关政策执行;所有引进人才安家费为税前收入,一次性发放,经主管部门批复予以聘用、双方签订聘用合同后予以发放。 7、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三大奖主要完成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入选者、在国外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获得相当于教授职称、国内高校二级以上教授、皖江学者等资格之一的人才或因特殊需求引进与特别优秀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经学校批准,可给予其更优厚的待遇。 (五)硕士副教授(紧缺专业) 1、安排小高层新住房一套(享受赠送面积为70平方米),在学校工作满10年后房屋产权归其个人所有。 2、安家费2万元; 3、科研启动经费:文科2万元,理工科3万元; 4、参照《黄山学院学术骨干选拔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评定享受学术骨干津贴。 (六)硕士毕业生 1、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技术科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等专业硕士,纳入编内引进计划选聘(硕士学历毕业专业与计划需求专业名称相符)。 2、其他专业硕士毕业生原则上以一类人事代理的方式予以聘用,一类人事代理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参照学校在编在岗同级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学校根据有关政策,为人事代理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3、学校视房源情况安排住房,房租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调动人员 工作调动人员考核及聘用参照《关于省直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的补充通知》(皖人社秘〔2014〕314号)、《关于印发<黄山学院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校人〔2008〕15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六、特别提示 我校2015年度人才引进计划正待审批,为提高人才引进工作效率,将我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与人才引进计划予以先行公布,主管部门审批后如有调整,则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西海路39号黄山学院人事处 邮编:245041 人才招聘电话:0559-2546066(刘老师) 0559-2546556(程老师) 纪委监督电话:0559-2546599 招聘网址:http://rsc.hsu.edu.cn/ 应聘邮箱: hsursc@126.com 八、本实施方案由黄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