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同意,2015年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30名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立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组,负责承办具体招聘事务。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0名。详情见《2015年度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四、招聘范围及条件 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符合岗位[含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详见《招聘简章》)。“年龄条件”中 “35周岁以下”为1979年12月8日以后出生; “45周岁以下”为1969年12月8日以后出生。“50周岁以下”为1964年12月8日以后出生。 5.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招聘简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