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优秀校长的引领、示范作用。依据《肥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引进名师名校长等高端人才的实施意见》和《肥西县教育振兴五年行动实施意见》精神,经县政府同意,通过“绿色通道”面向社会公开选调优秀校长1名。现就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通过面试考核进行选调。 二、选调条件 担任省内外学校中层正职(教研或教学科室)及以上负责人5年以上,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中级及以上教师资格,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副高级以上教师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编在岗,身体健康,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地级市及以上优秀校长或省级及以上骨干校长称号或地级市及以上“十佳校长”称号或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2、特级教师或地级市及以上优秀(拔尖)人才称号或地级市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3、省级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或教坛新星或课堂教学大奖赛一等奖获得者或所授学科连续二届(年)获县(区)教学质量评估一等奖。 4、分管工作或主持的科研课题项目受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及以上表彰。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本县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 三、相关待遇 (一)工资收入。引进的优秀校长按职级、职称享受教育系统同等人员的工资、福利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二)家属安置。子女入学可与本地户籍人口同等享受肥西优质教育资源。如配偶同为教师,愿意调入肥西任教并经组织考察符合条件的,经编办核准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并安排到相应学校任教;如配偶为非教育系统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可根据其工作特长、岗位性质,联系落实相应工作单位及岗位。 (三)享受待遇 1、所引进的优秀校长,在3年内每月可享受县人才发展资金补助2000元;服务期满后一次性奖励本人5000元。 2、引进的优秀校长可享受肥西县公租房政策待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