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招聘工作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凤台县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统一组织、分步实施。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2015年凤台县人民武装部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报考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及部队的条令条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2015年凤台县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