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根据岗位的专业特点,可选择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答辩、情景模拟、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满分为100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人民武装部统一制定专业测试方案并组织实施。专业测试的具体事宜将在凤台政府网、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公布。 同一岗位专业测试人数和实际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环节。 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满分为100分。体检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七、体检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人民武装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核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人民武装部负责组织安排。考核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报考资格进一步进行复审。实施考核时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签约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人选缺额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签约聘用 对考核合格者,在凤台政府网、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现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对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人民武装部共同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风考纪。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登陆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fthrss.ft.gov.cn/)、艾瑞指南网(http://www.arzn.com/)查询。 监督电话:0554-6635330、0554-8689703。 咨询电话:0554-6635336、0554-8689711。 附件:1.《2015年凤台县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2015年凤台县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笔试考试大纲》 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凤台县人民武装部 2015年12月10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