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经县委同意,面向全县公开遴选4名派驻乡镇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县纪委监察局派驻乡镇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 二、遴选范围 全县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三、遴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爱岗敬业、忠于职守、遵纪守法、作风优良,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 2、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有纪检监察、政法、财税、审计履职经历和法律、审计、财会、税务、中文、侦查、经济等专业者优先;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3年),担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