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肥西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范围及对象 全县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中层干部(以任职文件为准)及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能胜任一线执法工作需要,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所在单位同意选调。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选调: (1)尚在新录用工作人员或任职试用期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决定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