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公证处是寿县司法局的直属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为国家证明机构。因工作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公证员助理2名,因经常到乡镇核证,所以招聘男性至少一名。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三、应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公道正派,品行良好; (二)寿县户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年满23周岁(1992年12月24日前出生)至30周岁(1985年12月24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 (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被辞退的公务员或被开除的公职人员未满五年的,不得报考。 四、应聘须知: 1、报名时间:自2015年12月24日起至2016年1月5日止,逾期不受理。 2、报名地点:寿县司法局四楼公律股(406室) 联系电话:0564-4220103 3、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亲自报名,并如实填写有关报名表格。报名时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司法考试分数条)及其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预审合格者,寿县司法局确定考试时间后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