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由县司法局组织实施。 1、《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为:政治、经济、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满分为120分。 2、《专业知识》考试。《专业知识》命题参考普通高等院校现行相应层次教材,包括基础理论、法律业务知识和应用能力等。满分为120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成绩合成 应试人员总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笔试成绩4:6比例合成为总成绩。考试成绩及总成绩将在局网站上公布。 应聘人员《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最低分分别为60分。根据招聘单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出现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同分,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再出现同分,则以专业知识主观题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七、体检 按照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由县司法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司法局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九、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上公示一周。 十、聘用与管理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窗口补贴 +误餐补助 +五险。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关事宜 1、监督检查。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2、公告解释。本《公告》由寿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3、信息查询。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寿县人民政府网司法局信息公开板块查询、查阅。 4、培训用书。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寿县司法局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5、联系电话: 0564—4220103 监督电话: 0564—4227362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寿县公证处 2015年12月24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