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足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社区矫正协管员,下派到以下岗位从事社区矫正执法辅助工作,岗位分别是: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支队2人,龙子湖区司法局2人,蚌山区司法局2人,禹会区司法局2人,淮上区司法局2人,高新区司法分局2人,经开区司法分局2人。有关招聘启事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性质 招聘岗位属劳动合同制。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蚌埠市户籍,女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0年12月31日至1985年12月31日),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65年12月31日至1980年12月31日)的高中及以上毕业生或退伍军人。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作风扎实、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具有一定的电脑知识,熟练掌握文字录入和表格制作等技能; 4.同等条件下,以下三类对象可适当优先: (1)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毕业生; (2)退伍军人; (3)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被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违法违纪受到处罚或吸食毒品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社区矫正辅助工作的情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