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时间及地点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18日至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支队(市司法局四楼),咨询电话:0552-- 2046811 2069816,监督电话:0552--2043380。 (二)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毕业证和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近期彩照3张(复员退伍军人还应提供《退伍证》和复印件各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提交《市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考试报名登记表》,《登记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对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4.对符合《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4〕18号)文件规定中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其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还必须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失去土地的就业困难人员还必须提供县(区)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征地证明,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市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1.面试由市司法局组织实施,分为电脑基本知识操作和结构化面试两项内容,电脑基本知识操作合格者进入结构化面试程序。 2.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对符合报考条件第4条的予以优先,如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则进行加试。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五)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由市司法局组织在指定的市级“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按实聘人数1:1进入体检,以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六)公示 市司法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市司法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公示3天。 (七)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司法局组织为期2天的培训。培训结束后,按公布的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选择工作岗位并签字确认。 2.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待遇为全额报酬的80%。试用期满后,与市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五、人员待遇和管理 1.待遇。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参照《蚌埠市社区协管员管理办法》(蚌政秘〔2014〕2号)规定,具体为每人每月工资1400元(含基本工资每月1350元,工作补贴每月50元,未扣除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市司法局按相关规定办理职工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招聘人员本人承担。绩效考核工资人月均300元,从正式聘用之日起,工作在岗一年后,工作补贴增加至每月100元。聘用人员的经费由市财政承担,纳入市司法局年度部门预算;符合《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4〕18号)中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按规定享受有关补助政策。 2.管理。由市司法局和(区)司法局(分局)共同考核和管理。各(区)司法局(分局)负责对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聘用人员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劳动合同。 蚌埠市司法局 2016年2月17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