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根据省、市有关规定,报经县政府同意,肥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57名,详见附件《肥西县2016年县直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岗位表》。其中,护理A岗位、护理B岗为两个岗位,各招聘15名护理人员,由考生报考时自主选择报考A岗或B岗。报考人员年龄中如“28周岁以下”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本县卫生系统现有在编在聘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