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瑶海区建设、发展、稳定的形势,满足审判、检察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其中: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选调科员级工作人员7名;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选调科员级工作人员1名。 一、选调范围: 全省法院、检察院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并经省级法院或检察院审批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3、具有法院、检察院系统两年以上公务员岗位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截止时间计算到2016年4月13日。 4、报考法院职位需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32周岁以下(1983年4月13日以后出生);具有法律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层次学历、学位的可以放宽到35周岁(1980年4月13日以后出生); 报考检察院职位需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13日以后出生)。 5、没有违纪违法行为,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且其现任职单位同意选调。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