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合肥东部新城,提高产业招商水平,实现集中突破、招大招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产业招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10名。 二、岗位 主要从事产业招商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好的心理素质,热爱招商引资工作;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国家“21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电子信息、智能制造、食品、电子商务类企业高管或高级工程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