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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时间:2016-04-25 11:43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 2016年4月21日9:00至4月26日16:00 ,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9:00至4月26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 4月27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27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4月28日18: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6年5月24日由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政务新区主楼222房间)。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29日13: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统一考试

  1.统考笔试时间:2016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

  2.统考笔试内容:

  报考管理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一)》;

  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二)》。

  《公共基础知识(一)》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

  《公共基础知识(二)》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20分。

  报考人员可于5月18日至5月20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6月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密码查询个人统考笔试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统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6年5月21日14:30-17:30和5月22日14:30-17:30,携带相关证书到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浍水东路760号,403房间,联系电话:0557-3035770)申报加分事宜。逾期未申报者,视为放弃加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统考笔试成绩增加2分。

  六、资格复审

  按照报考人员统考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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