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 4月27日起在黄山区政府网(http://www.hsq.gov.cn/)、区人社局网(http://rcw.hsq.gov.cn/)、艾瑞指南网(http://www.arzn.com/)以及相关院校网站发布。 (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分块同时进行: 第一块为面向社会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7日—5月11日共5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黄山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黄山区玉屏中路人社局404室,联系电话:0559—8537121)。 第二块为赴省内部分高校现场报名。报名于2016年5月11日前进行,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招聘单位确定,并提前1周在网上公告。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测试。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非全日制学历教育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须在录用前取得毕业证书,并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须交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如实填写《黄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报名人员须缴纳面试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每人80元)。 资格审查由黄山区人社局、监察局会同各主管部门进行。 (三)专业测试(面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区人社局、区监察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要求组织实施。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当场向应聘者公布(成绩保留一位小数点)。 为保证人员素质,专业测试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数,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在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体检考察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实施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报告。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