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有关通知精神和安徽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安徽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考核验收细则》及淮南市《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淮办秘〔2010〕63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充实我市辅警和专职消防员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和专职消防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统一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100名辅警(从事道路交通管理辅助工作)和30名专职消防员。具体岗位情况见附件《公开招聘辅警和专职消防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能保守工作秘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辅警招聘条件 1、志愿从事道路交通管理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2、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须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和疤痕,无传染性疾病,男身高165cm以上、女身高155cm以上; 4、须具有本市户籍(含寿县、凤台县),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时间:1980年5月1日(不含)至1998年5月1日(含)。 (二)专职消防员招聘条件 1、从事消防战备执勤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2、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须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和疤痕,无传染性疾病,男身高165cm以上、女身高155cm以上; 4、须具有本市户籍(含寿县、凤台县),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出生时间:1987年5月1日(不含)至1998年5月1日(含)。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现尚未取得毕业证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