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怀远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任幼儿教师100名。 一、招聘条件 报名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6、“专业为幼教专业且具教师资格证” 或“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7、1986.1.1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