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事业单位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根据市直部分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市直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除外,下同)工作人员4名(详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我市县、区及以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垂直管理单位人员不参加我市选调),不包括江南产业集中区、开发区、九华山、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报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岗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岗位。 (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2)报考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符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5)符合选调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正常工作审计除外); (4)试用期、合同协议期限及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5)其他不宜参加选调的情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