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相对稳定、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为实现教育强县提供人才保障。根据涡阳县政府办公室《涡阳县2016年引进县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工作实施方案》(涡政办〔2016〕29号)精神,现将涡阳县2016年引进县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根据学校编制、岗位设置及聘任情况,统筹设置引进教师计划。坚持学历达标、师德高尚、条件合格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配置师资。 二、引进计划 根据学校编制、岗位设置及聘任情况,2016年我县计划引进县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150名。其中,高中教师6名、初中教师20名、小学教师109名(含特教1名)、幼儿园教师15名。详见《涡阳县2016年引进县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1.涡阳籍或夫妻一方系涡阳籍的县外在编在职优秀教师;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质,身体健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取得省、市级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星,一级及以上教师职务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中学教师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须具备幼教或学前教育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非幼教或学前教育专业的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6.201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1)尚在试用期内的; (2)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3)曾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