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3.招聘期间,报考人员如不按规定参加专业测试、课堂教学、体检等程序,视为自动放弃。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课堂教学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以上环节结束后,拟录用人选在铜陵市教育局、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研究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在各个环节的相关审查中,一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十、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铜陵市教育局、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将在《铜陵日报》、铜陵市教育局、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陵市第一中学校园网站和微信平台等媒体上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查阅。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 0562-2832884、2168526 监督举报电话: 0562-2821761(市教育局监察室) 0562-2126818(市人社局监察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铜陵市教育局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3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