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县重点工程建设发展需要,经肥西县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20名,详见附件《肥西县2016年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招聘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本县现有在编在岗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