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梦CMS - 轻松建站从此开始!

AR智能

当前位置: 主页 > 考试资讯 > 考试公告 >

2016年合肥市包河区公开选聘中学副校长公告

时间:2016-07-09 13:40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包河区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区属中学副校长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通

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包河区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区属中学副校长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通过公开选拔的形式,选拔政治坚定、品德优良、专业精湛、成绩突出、年富力强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校长队伍。

  二、选聘职位

  1.合肥市第三十二中学(高中)副校长1名;

  2.合肥市四十八中学教育集团嘉陵江路中学(初中)副校长1名;

  3.合肥市阳光中学四川路校区(初中)副校长1名。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须全部具备)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具有履行校长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2013、2014、201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2.具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积极向上的开拓创新精神,所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优异,在当地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4.竞聘高中副校长须有任高中学校学科教研组长或班主任及以上职务3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高中教师资格;竞聘初中副校长须有任初中学校学科教研组长或班主任及以上职务3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5.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同时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质条件(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省“特级教师”;

  2.享受省级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3.地市级及以上教坛新星;

  4.地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

  5.地市级及以上“拔尖人才”;

  6.地市级及以上“优秀校长” 或“优秀教育工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