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2016年望江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6年望江县计划公开招聘幼儿教师10名,其中城区3名,乡镇7名。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于7月11日起同时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ahaq.hrss.gov.cn/)、望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angjiang.gov.cn/)、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wjrsj.gov.cn/)、望江县教育局网(http://www.wjjyj.gov.cn/)、艾瑞指南网(http://www.arzn.com/)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6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