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法律规定,经批准同意,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面向全省公开选调6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安徽省内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考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具有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以上工作职务,现仍在法院、检察院工作,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现任助理审判员的应通过省高院初任法官审核; 3. 参加选调人员需取得所在单位同意; 4.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32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法律硕士研究生或法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层次学历、学位的可放宽到35周岁(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 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反映,没有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 6. 身体健康; 7. 符合法官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 1、尚在试用期内;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