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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时间:2016-07-16 11:29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15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选调公务员15名(详见职位表),其中厅机关文字秘书

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15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选调公务员15名(详见职位表),其中厅机关文字秘书职位10名,省扶贫办职位5名。

  二、选调方式

  采取个人报名、考试和组织考察等方式进行。

  三、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省内:

  1.全省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经省选调生主管部门统一选拔的选调生(已满基层服务年限)。

  省外:

  地级市以上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中央机关设在各省的单位(包括垂直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2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放宽到32周岁以下(1983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3.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7月20日)。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公务员录用试用期考核年度除外)。

  5.身体健康。

  6.符合具体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1.截至2016年7月20日,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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