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行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学校根据招聘公告规定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学校网站和教育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教育厅审查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根据国家和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定,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6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专业测试工作在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下,按照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省教育厅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7-3652022 3650532 监督电话:0557-3650551 附件: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安徽工程技术学校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九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