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旌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和人员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旌编〔2012〕25号)文件精神,现将旌德县民政局、司法局、安监局、人社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选聘)计划 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选聘全额财政供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 二、选调(选聘)对象及条件 1、全县在编在岗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额财政供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 3、身体健康; 4、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符合干部回避的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选聘): (1)机构改革中分流和试用期内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3)涉嫌违法违纪行为,已立案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具体职位要求见《2016年旌德县民政局、司法局、安监局、人社局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年龄条件”中“40周岁及以下”为“1976年7月29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