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优化教育资源布局,积极推进全市教育事业的协调发展,根据《铜陵市教育局人事管理暂行规定》和市直中学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现就2016年市直中学教师选调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教学实际需要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因教育资源布局调整,2012年以来停办高中部的市六中和原市十八中,停办前的三届高中任课教师。 三、选调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专业基础理论扎实,综合素质较高,经任教学校同意,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选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合格学历; 2、近3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有良好的师德修养; 4、身体健康,能正常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5、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星、援藏援疆支教的教师,个人申请,直接提交选调领导小组研究,作为优先选调人选。 四、选调岗位 见附件1。 五、选调方式 教师岗位选调采用综合考评方式进行,主要分笔试、面试、个人业绩和综合评价四个方面。 1、笔试(占总成绩30%)。考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时间100分钟,满分100分。 2、面试(占总成绩40%)。考试采取无生上课、专家提问答辩等方式进行。 3、个人业绩(占总成绩10%)。教师个人任教以来获行政主管部门授予优秀教师、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市教坛新星称号的,占个人业绩的45%;近五年以来教师本人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优质课、教学技能、教学设计、课件制作比赛获奖的,占个人业绩的50%;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的,占个人业绩的5%;满分100分。 教师选调个人业绩奖励评分等级标准
4、综合评价(占总成绩20%)。由综合评价小组对选调教师师德、教育教学和工作态度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