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与考试 (一)笔试 考《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计量、人文、管理、国情省情、判断推理、言语理解、写作等,不指定教材。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在六安市人社局、六安市工商质监局门户网站上公示。 (二)结构化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实际应用能力等。 结构化面试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六安市人社局、六安市工商质监局门户网站公告。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成绩公布 1.结构化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和合成总成绩在六安市人社局、六安市工商质监局门户网站上公示。 2.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合成总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单位不予录用。 3.按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六安市人社局、六安市工商质监局门户网站公示。 (四)体检与考察 1.按照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体检将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由六安市度量衡管理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考察工作由市工商质监局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和考察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递补时间见六安市人社局、六安市工商质监局门户网站通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在六安市人社局、六安市工商质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六、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六编办〔2013〕35号、六人社〔2016〕3号等文件规定,岗位薪酬执行统一规定的标准,经费由市财政局纳入单位综合预算管理。 七、聘用与管理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六安市度量衡管理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的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组织领导与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市人社局和市工商质监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市度量衡管理所负责组织实施。 2.市工商质监局政治处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本《公告》由六安市度量衡管理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4-3925212(衡管所) 0564-3336725 (市工商质监局政治处) 监督电话:0564-3341121 (市工商质监局监察室) 附件:市衡管所招聘报名表 (责任编辑:admin) |